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兑付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兑付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国债 特别国债及储蓄国债(电子式)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6号)及《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45号),我公司将从2009年10月26日起代理所托管的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次兑付国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兑付国债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10月21日,到期兑付资金支付日为10月26日,具体信息如下:

证券全称 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
挂牌名称 09贴债04
交易代码 020004
兑付代码 020004
期限 182天
每百元面值的兑付资金 100元

  二、我公司在确认代理到期兑付资金到账后,于10月23日进行兑付资金清算,并于次一工作日将兑付资金划付至相关结算参与人在我公司的交收账户内,由相关结算参与人负责及时支付给投资者。享有本期国债到期兑付资金但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我公司将在其办妥指定交易后,通过结算参与人兑付本期国债到期兑付资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