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尤其在每年的《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之前,认真沟通磋商,在总结分析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全年工作重点任务。
(二)信息交流制度
每个季度各部门互相通报本季度工作开展和下一季度工作部署情况、各行业的职业卫生监管信息,以及上级行政部门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信息和处罚案例,职业病发病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预警信息,职业病防治、防护措施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企业用工、劳动关系建立情况和工伤保险鉴定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提供:全省职业病危害申报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工会组织负责提供:各地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请各地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也建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好本地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附件:省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名单
辽宁省卫生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总工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省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名单
负责人:
省卫生厅 王天宇 厅长助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崔龙洙 副厅长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梁 彦 副局长
省总工会 刘 野 副主席
成员: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洪源副处长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李绍洪副处长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处 刘建副处长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魏峰部长
省卫生监督所 杨佐森副所长
省职业病防治院 白羽院长
省健康教育所 刘懿卿所长
秘书: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张 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