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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十一)工业安全综合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工业、通信业、国防科技工业、工业园区、船舶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和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二十二)电子制造业处

  负责本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电子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跟踪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推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

  (二十三)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处

  贯彻国家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计算机和通信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协调和推进本市计算机及通信产业链的发展;负责本市计算机产品认证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计算机及通信设备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协调处理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产品项目; 负责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计算机和通信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贯彻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跟踪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工作;组织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进信息服务外包、数字内容等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软件产业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五)社会信息化处(智能卡管理处、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制定实施本市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推进本市电子政务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和重要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促进跨部门业务系统的整合,推动信息系统运维业务的剥离;推进电子口岸建设;负责市建设财力投资信息化项目和市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组织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等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组织实施全民信息素质和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制定本市IC卡应用规划和技术标准,推进城市一卡通的资源整合;负责社会信息化领域投资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社会信息化领域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和指导重大智能卡项目的实施;协调推进本市集成电路卡、非银行卡应用和管理;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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