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备成立重庆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会的批复
(渝经组干〔2009〕47号)
重庆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会发起单位: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成立重庆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会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等10多家单位牵头成立重庆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会筹备组,业务主管单位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请你们按照国家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尽快完善筹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