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3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提高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在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现就加强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能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辖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明确1名副乡镇长为气象信息员和辖区气象信息员队伍负责人,每个乡镇至少有1-2名以上气象信息员,并逐步实现每个村社都有气象信息员的建设目标。乡镇、村气象信息员由乡镇、村干部兼任,不新聘人员。气象信息员主要负责及时传播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出防御灾害的措施建议;及时调查收集并上报灾情和灾害损失信息;收集整理上传、下载各类农村经济信息,利用各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乡镇气象自动站的运行安全管理及仪器维护。气象信息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关心气象灾害的防御与调查工作,掌握及时接收、传播气象预警信息和收集、上报当地发生的气象灾情信息的通信手段,以及履行职责的文化和身体素质等基本条件。
二、建立制度,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建立全市气象信息员信息资料档案,制定管理、培训考核等办法和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使气象信息员熟练掌握气象灾害及防御、预警信号、应急避险、灾情和农村经济信息收集上报的基本知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各乡镇尽快选定和落实农村气象信息员,并将气象信息员相关资料报送市气象局。气象信息员信息每年进行一次登记更新,各区县要将气象信息员变动情况及时报送气象部门。
三、发布信息,建设灾情平台
各级气象部门要大力开发建设和完善气象防灾信息平台,确保及时快速分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收集信息员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质量分析和统计整理,及时制作并向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气象情报服务。切实发挥气象信息员的“千里眼”、“顺风耳”的功能以及气象信息在防灾减灾中的先导作用和情报参谋作用。在市气象局设立气象灾情热线电话(电话号码:2225262、2251108,传真:223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