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应按照本预案成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现场指挥部。
2.3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一、行动处置
市公安局、遂宁军分区、武警遂宁支队、市消防支队、预高师二团、市应急救援支队及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指令迅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集结,组织人员、装备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立即实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伤员救护、人质解救和制服罪犯等工作,采取非常措施或手段打击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组织力量处置、消除恐怖事件造成的次生灾害。
二、医疗救护
市卫生局:负责实施事件现场伤员救治,转运重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恐怖事件次生灾害可能出现的传染疾病和疫情的发生、蔓延。
三、情报信息
市公安局、遂宁军分区、市无管处、市安监局:负责调集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监控专用设施、设备,全力收集、监控涉恐人员和涉恐行为的情报信息;勘察事故现场建筑、交通等地理环境状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为事件处置提供决策参考。
四、疏散安置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药品食品监督局、市商务局:负责立即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调集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如食品、药品、帐蓬),组织协调临时安置、生活保障等工作,维护受威胁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开展处置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积极做好恐怖袭击事件善后工作。
五、交通通讯
市交通局、市铁建办、市公安局、市无管处:负责对被损公路、铁路的抢修,确保主要交通干线畅通,为处置、救援工作提供运力;组织专用保密通讯设施、设备保证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的通讯畅通。
六、政策法规
市法制办、市外事办: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政策法律咨询、解释、宣传等服务;按指挥部的指示做好有关国际、外事所渉事件处置和善后工作的协调。
七、灾害监测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负责事发现场或区域的空气、水质、土壤涉核、防化指标进行取样勘察,为指挥部提供处置措施和工作方案建议,做好毒源、核和辐射等对各领域造成次生灾害的处置、消除工作。
八、新闻报道
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按照省、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有关规定做好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案件侦破、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外国媒体来遂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客观、公正、正面报道。
3 预警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