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省统一印制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省统一印制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9]291号 2009年9月30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统一印制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4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征管单位应按“先旧后新”的原则进行发票的发售。
  二、各征管单位发票鉴定人员在电脑版普通发票新旧版交替使用时期,务必掌握好新旧版发票的防伪特征,确保发票鉴定工作的质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