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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8年本溪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8年本溪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政发〔2009〕2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2005至2008年,全市各单位、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市体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体育人口逐年增加,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具有本溪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日益完善,涌现出了一大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群众性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总工会等99个单位“本溪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于开发等144名同志“本溪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加快发展本溪体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本溪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本溪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本溪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本溪市总工会
  本溪市农业委员会
  本溪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人事局
  本溪市审计局
  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本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本溪市工商业联合会
  本溪市地税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本溪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本溪供电公司
  本溪市客运集团公司
  本溪华联商厦
  本钢矿业公司
  本钢特殊钢厂
  本钢建设维检公司
  本钢冷轧厂
  本钢发电厂
  本钢质量管理中心
  北钢(集团)公司
  北钢(集团)北营公司
  北钢(集团)辽煤化公司
  北钢(集团)北重公司
  本溪市中心医院
  本溪市卫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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