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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灾区节日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

  二、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一)妥善把握调价节奏和力度。在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统筹兼顾受灾群众的承受能力。节日期间要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尤其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等现象。要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在国庆、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减免等措施,为节日创造欢乐、祥和的气氛。

  (二)妥善安排灾区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在制定价格调整方案时,要对低收入群体配套制定相应补贴方案。要利用价格调节基金等手段,结合价格调整对灾区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要注重解决涉及民生民利的价格收费问题,要重点关注灾区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弱势群体生产生活,落实相关生产生活补贴优惠政策措施。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主动采取广播、电视、网络访谈,记者吹风会,接听热线电话,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对市场上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说明情况,主动宣传,释疑解惑。

  三、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特别是灾区物价部门在节日期间,要积极主动采取提醒、告诫、警示等事前防范手段,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及前后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游览参观点门票、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省物价局与成都市物价局在国庆前夕联合召开了节日价格提醒告诫会,曝光了部分典型案例,督促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并将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各地也要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秋冬季节流感多发的因素,切实做好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重点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医药产品及原材料价格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时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快速处理、妥善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灾区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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