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贯中同志革命烈士称号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贯中同志革命烈士称号的批复
(厦府〔2009〕285号)


翔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王贯中同志评为革命烈士的请示》(厦翔政〔2009〕31号)收悉。经审核,王贯中,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初中文化,生前系厦门市舫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司机。2007年12月9日凌晨,王贯中同志在深圳龙岗与盗窃歹徒搏斗中壮烈牺牲。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贯中同志革命烈士称号的批复》(闽政烈〔2009〕1号),同意授予王贯中同志革命烈士称号,其遗属享受革命烈士遗属待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