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建文〔2009〕9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市政工程责任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豫建城〔2009〕4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2009年度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2009年度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郭庆宽 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姜 海 市建委副主任
王 凯 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张秋福 陈家兴 李世杰 远 烁 姜 涛 孙海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张秋福兼任。同时成立两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 长:陈家兴
副组长:孙海胜 胡嵘晖
成 员:李永革 王凌欣 崔明浩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李世杰
副组长:姜 涛 付金岐
成 员:许瑞峰 袁为岭 王作明
二、检查范围、方式及时间
(一)检查范围
全市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已竣工的和截至目前仍在建的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照明、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工程。
1.在建工程。检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是否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竣工工程。除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内有关内容外,还需检查竣工技术资料、竣工备案情况,并进行现场实测实量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