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郑建办〔2009〕11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解决安全生产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查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豫建建〔2009〕1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此次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以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 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的;
2. 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的;
3. 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4.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
5.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6.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
7. 抗拒安全执法检查的。
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停止施工、停业整顿或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郑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庆宽 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姜 海 市建委副主任
赖郑华 市建委副主任
潘开名 市建委副主任
李 亚 市建委副主任
王 凯 市建委副主任
闫建民 市建委总经济师
杨 琦 市建委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张秋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7个督查(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