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推进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2010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建设农业“两大”基地、推进“四化”进程予以奖励扶持。各区(市)财政也要按照一定比例,列出专项资金配套投入。要落实有关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龙头企业建设所需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
(二)强化科技支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加强重大关键技术的科研与攻关,不断提高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贡献率。大力推广粮食高产创建、畜牧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无公害标准化果蔬生产等实用技术。加快玉米直播、收获机械化和保护性耕作等先进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农业院校的合作,实施农村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培养工程,为加快建设农业“两大”基地、推进“四化”进程提供技术支撑。
(三)实施项目带动。把握中央、省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结合我市推进城市转型,认真编制农业发展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力争有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农业发展项目落地。扎实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3515”工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作物高产创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建设,力争每年新上2-3个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龙头项目。
(四)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招商活动,以优势资源、优良项目、优惠政策、优质服务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农业资源开发,吸引外地投资者来我市建基地、搞加工、兴流通,借助外力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链条长的大型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引导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嫁接,推进农业企业整合重组。加快各类农产品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在北京、内蒙、上海、广州等地搭建新的农产品销售平台,进一步拓展农产品市场。
(五)加强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农村能人大户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依托市三农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产品入股,与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强化企业、基地和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共同抵御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搞好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龙头企业、合作社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