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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一卡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4.加强管理,保障安全。加强对城市“一卡通”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使城市“一卡通”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三、重点应用领域
  (一)公共交通。加快城市“一卡通”在我市公共交通领域各项业务分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逐步实现居民在公交、出租、长途客运等领域的刷卡乘车,在停车场、加油站等场所的便利支付。
  (二)公用事业。整合公用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从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缴费项目入手,建立“一卡通”缴费模式,进一步拓宽缴费渠道。
  (三)小额支付。利用城市“一卡通”的电子钱包功能,积极拓展小额支付领域,逐步实现居民在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场所的便利消费。
  (四)旅游娱乐。围绕“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建设,促进城市“一卡通”在文化场馆、旅游景点、娱乐休闲场所的应用,提高社会服务信息化整体水平。台儿庄古城建成后,要率先实现“一卡通”。
  (五)社区服务。全面开展城市“一卡通”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社区医疗保健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更多的便民服务。
  (六)教育消费。加快教育消费系统建设,实现学生持卡在校内食堂、图书馆等场所和在校外医疗、科普教育、小额支付等活动中的应用,实现校园内外“一卡多用”。
  (七)电子政务。以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基础,加强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单位之间的网上业务协同和政务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能容纳全市所有居民个人基础信息的数据库,准确、动态记录居民个人电子信息,提供个人信息查询等功能,方便市民生活。
  四、工作步骤
  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城市“一卡通”服务网络。
  2009年,完成城市“一卡通”运营公司的组建工作。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完成相关专家论证;建成信息交换平台、资金清算管理平台;初步建立售卡充值网点体系,实现年底发卡;在公共交通领域,实现城市“一卡通”刷卡乘车;在旅游领域,完成主要景点联网,实现旅游“一卡通”消费。
  2010年,完善集服务大厅、售卡充值网点、网上在线等综合服务体系。在公用事业领域,实现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项目的快速缴费;在小额支付领域,实现在中心城区的商场、超市、餐饮店、宾馆以及娱乐休闲、文化旅游等场所的便利消费,并向周边扩展;不断拓展城市“一卡通”在单位、学校、社区的覆盖范围。
  2011年,随着人口、地理等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成使用,在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社会保障等领域,实现应用城市“一卡通”进行个人信息查询和办理个人事务等,做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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