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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科技大学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科技大学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09〕144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科技大学医院等61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附件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科技大学医院,名称由北京科技大学医院变更为:北京科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科技大学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医务室,名称由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医务室变更为: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医务室;
  3.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卫生所,名称由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卫生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冶建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机构类别由卫生所(室)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内部;
  4.北京市海淀区上庄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庄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上庄卫生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中国人民大学医院,名称由中国人民大学医院变更为:中国人民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内部;
  6.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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