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组织实施清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清查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对于清查所需经费,根据清查要求,由市和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协作。此次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市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市经贸委负责军队科研院所、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的调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县)、区由当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抓紧组建相应的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区的R&D资源清查工作。
(三)把握重点。各级清查机构要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质量管理、资料开发等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发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清查宣传工作,各级清查机构应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R&D资源清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R&D资源清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通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清查对象依法配合清查,教育广大清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清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是严格质量管理。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清查培训、清查摸底、数据审核、数据处理等各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数据质量。三是注重分析研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清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清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