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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9〕15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2009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作了《关于山东省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检查,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并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整改情况。姜大明省长也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审计厅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

  1.财税管理方面。

  一是税收征管仍存在一些问题。各级审计机关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地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从全省延伸审计941户企业情况看,发现存在问题的359户,涉及金额1.33亿元。主要是310户企业未按规定计提、申报税款,造成少缴、漏缴营业税等7435.84万元;11户代征代扣单位少缴、迟缴代征代扣税款756.78万元;12户企业未按期缴纳税款,造成税款入库不及时1535.78万元。还有部分地税部门对41户企业应征未征税款2673.07万元,对11户企业提前征收税款877.39万元。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缴不到位。2008年省国资委监管的10户企业应上交利润3.02亿元,当年实际上交1.85亿元,受企业效益下滑的影响,至年末有3户企业欠交1.17亿元,至审计时仍有7704.83万元未缴入国库。

  三是部分项目支出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2008年经省人代会批准用于部门的省级专项资金35.55亿元,由于项目落实与资金分配不衔接,未编入主管部门年初预算,主要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4.9亿元、教育专项资金5.24亿元、科技专项资金2.3亿元、支农专项资金3.45亿元、医疗卫生专项资金1.43亿元、文化体育专项资金9315万元、节能环保专项资金1.24亿元、政法及公共安全专项资金1.47亿元,以及外贸、信息化及旅游专项资金1.31亿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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