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征管模式
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试点方案
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以来,对于有效解决原有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发展和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弊端和局限性日益显现,暴露出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税收执法风险加大、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办税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发挥等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2009年9月10日省局专题会议及省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征管模式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试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征管模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总局“信息管税”和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税源管理体系的要求,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信息数据运用,深化税源联动机制,重新调整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探索实施以分规模或分行业管理为重点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模式,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功能作用,纠正现行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所产生的弊端,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管理风险,确保队伍“肌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征管模式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试点,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能,从根本上把税收管理员从管户的各种繁杂工作中解脱出来,变管户为管事,推进税源管理方式从“单兵作战”向团队专业管理转变,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实效,通过集体管事合力,进而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管理目标,从而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形成和服务型国税机关建设。
二、改革的工作内容
(一)理顺税收管理员职责,推进税收征管模式改革。按照省局“支持海西建设先行先试求作为”的要求,探索建立以地域性的户籍巡查管理与集体管事相结合税源管理新模式,取消税收管理员个人直接管户、个人直接进行纳税评估、个人直接实施税务检查的“三直接”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总局“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规定,用团队管理替代目前税收管理员分片管户的旧模式,形成纳税人办理所有涉税事项不找基层分局、不找干部、不找管理员,只找办税服务厅窗口的健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