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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的通知
(渝府发〔2009〕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省会城市贸易(商业)主管部门,烹饪(饭店、饮食、餐饮)协会,各地饮食服务公司、酒店:

  为弘扬中华饮食文化,促进企业合作交流,展示企业品牌形象,推进美食之都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定于2009年10月在重庆举办第四届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为确保本次活动成功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绿色·健康·创新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

  三、支持、主办、承办机构

  支持单位:商务部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中国烹饪协会

  中国饭店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
  周慕冰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秋成  中国烹饪协会会长

  韩 明  中国饭店协会会长

  副主任:
  艾 扬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 柳  中国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新华  中国饭店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周克勤  重庆市商委主任

  刘宝亚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
  陈国华  重庆市商委副主任

  汪建华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亚光  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

  张景富  中国饭店协会副秘书长

  孙永健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如彬  重庆市市政委副主任

  方明金  重庆市卫生局副局长

  段泽勇  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

  钟建东  重庆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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