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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后安全维稳等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后安全维稳等工作的通知
(鲁卫办发[2009]20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国庆节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委关于打好全运会火炬传递、国庆安保、全运会安保“三大战役”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和全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稳定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实效。要发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平台作用,构建相关部门协作共管医疗机构内社会治安工作的格局,早发现、早解决不稳定因素,特别要有效遏制“医闹”事件频发势头。要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增派驻京值班力量,切实做好来省进京上访人员的防控和劝返工作。同时加大本地本单位排查力度,努力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当地,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要高度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国庆节庆祝活动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各项活动万无一失。
  二、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国庆、全运会期间医疗服务工作
  要认真落实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管理,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高发人群、突发事件、聚集性疾病及不明原因疾病。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要及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扩散蔓延。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做好传染病疫情发布工作,消除社会恐慌。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前一阶段防控工作经验,继续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注重医院发热门诊管理,防止医患交叉感染;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重点人群防控,努力防止疫情在社区、学校、乡镇等暴发流行;继续加强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出现重症患者;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公众防护意识,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可能出现大规模流行的充分准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好假日期间的医疗服务,合理安排门诊工作,方便群众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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