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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卫生应急值班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卫生应急值班工作的通知
(鲁卫应急字〔2009〕88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卫生部、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今年正值建国60周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国庆期间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规范管理,充分做好国庆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准备,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事件的防控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和部署。并做好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准备工作。明确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的职责分工,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认真督查,消除隐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节日食品市场和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要重点督查群体性聚餐场所和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宾馆等人群集中场所的卫生防病措施落实情况,及早发现隐患,认真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流行事件的发生。
  三、充分准备,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我省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联络畅通,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情况,要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同时要加强与部队、武警、公安、交通、农业、旅游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卫生保障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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