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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一运会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市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乡镇、旅游景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省卫生厅法监处联系人:吴晓明
  联系电话:0531-67876286
  传  真:0531-67876141

  附件:国庆节和十一运会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国庆节和十一运会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出动执法人员的数量

检查的餐饮单位户次数

检查重点品种的批次和数量

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起数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罚款
  (万元)

停止

经营

吊销

许可证

取缔

无证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件数)

 

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起数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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