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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组长:丛骆骆

  副组长:卢爱丽、袁林、安树果、王志勉、初云海

  小组成员:郝田仓、邸峰、梁洪、吴清纯、任达志、邢泉、秦良伟、王小为、李智强、孙景康、李宗毅、陈淑兰、陆莹、王良兰、温淑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各分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区域特点,制定整治计划,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做到领导到位、任务明确、机制健全。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北京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市局办公室牵头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月有计划、季有小结,每半年自查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各业务处室要加强对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同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三)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各业务处室要按照国家局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医药产业政策研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研究提出我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的政策意见;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分局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形势分析,进一步明确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措施。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1.依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部署,建立相应的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市稽查办、各分局要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打击制售假药工作;采取专案联合办理形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全面落实制售假药行为打击工作;严格落实“二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稽查办、分局负责)

  2.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方式销售假劣药行为。坚持“罚、打、封、堵、查”五字工作方针对制售假药行为开展全方位打击;开展针对性专项行动,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对利用邮政信箱、物流等渠道销售药品案件进行综合治理;建立网上邮售假药违法交易“黑名单”,对违法违规网站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转交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将专项整治转入常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市稽查办、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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