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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31号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人力资源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西藏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以下简称西藏特培)。为加强对西藏特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西藏特培工作顺利开展,经自治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西藏特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郝  鹏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边巴扎西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厅长
  李 晓 云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
  姚 瑞 峰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宋 和 平 自治区教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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