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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31号)


各有关区教委:
  为做好本市中小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市卫生局对接种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附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好接种工作。
  二、为广大中小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的关爱。为保证国庆庆祝活动的顺利开展,卫生部门将优先安排参加国庆庆典活动的学生接种。学校要协助组织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合理调整接种时间,尽量不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减少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三、严格执行自愿接种的原则。根据市卫生局通知要求,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接种时间应当至少间隔两周。上述事项要告知家长,并收到家长同意的回执后,再给学生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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