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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继续举办中荷项目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继续举办中荷项目的批复
(京教函〔2009〕498号)


中国农业大学:
  你校《关于继续举办中荷办学项目及部分项目信息更改的申请》(〔2009〕中农大(外)字第067号)收悉。为支持现代都市农业人才培养,推动农业领域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经研究,我委同意你校自2009年起继续小规模举办3期中荷项目,有效期至2013年6月。合作专业名称调整为区域发展与创新、国际园艺与营销、国际水资源管理、国际农业商务与贸易;其中国际园艺与营销、国际水资源管理、国际农业商务与贸易等3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至各35人,区域发展与创新专业招生计划仍为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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