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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上半年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成效显著部门和单位的通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上半年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成效显著部门和单位的通报
(抚政发〔2009〕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上半年,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省的投资政策,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截至6月30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20个部门和单位共争取上级资金2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6%,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市政府决定,对上半年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成效显著的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20个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按照《抚顺市引进项目和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抚政发〔2008〕10号)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并希望受到表彰的部门和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当前上级资金进一步投放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工作力度,使争取上级资金取得更大的成效。

  附件:上半年争取上级资金成效显著部门和单位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上半年争取上级资金成效显著部门和单位名单

  部门( 单位)       奖励金额( 万元)

  市财政局              30.0

  市发改委              27.3

  市交通局              16.1

  市民政局              11.3

  市水务局               9.6

  市劳动就业局           9.3

  市卫生局               9.1

  市农委                5.6

  市动监局               3.5

  市林业局               3.2

  市教育局               2.9

  市科技局               2.4

  市经委                2.4

  市文化局               1.7

  市外经局               1.7

  市体育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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