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标准
(一)稳步推进。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不搞“一刀切”,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力争全市在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
(二)机构健全。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级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领导和实施机构,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三)底数清晰。摸清底数,是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基础性工作,要做到真实、准确、全面、系统。
(四)制度完备。要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工作规划、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做到健全、管用、易于操作。
(五)保障有力。要做到人员、经费到位,办公场地、设施齐全。
六、保障措施
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规范与高效、监督与服务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县(市)要制订推进工作方案,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资金运转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产清查、评估、经营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源登记簿、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逐步实现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利用现场会、标语、板报、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入户明白卡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广大农民群众支持和配合,为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