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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交字〔2009〕113号)


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回收、销售企业:

  国庆、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和销售工作

  国庆、中秋假日期间,回收企业必须正常坚持旧家电回收,积极采取送新收旧的一站式服务方式,满足需求。不得以销售为由拒绝旧家电回收或者只卖新家电不收旧家电。

  二、进一步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宣传力度

  各销售企业要在店内加大以旧换新宣传力度,张贴海报、横幅、设立咨询台,提供以旧换新服务指南手册,安排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正确解释和执行以旧换新政策。“两节”期间,要加强对销售和结算环节的管理,为消费者提供结算、复印和资金补贴服务。

  四、加强以旧换新凭证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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