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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民族工作的领导,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张建庭
  副组长:
  刘晓明(市政府)
  钮 俊(市民族宗教局)
  成 员:
  李琳娜(市发改委)
  林国蛟(市农办)
  诸葛锦花(市旅委)
  吴国强(市民族宗教局)
  骆 寅[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沈建平(市教育局)
  徐 植(市科技局)
  郭建伟(市公安局)
  张建涛(市民政局)
  钟 玮(市人事局)
  江 冰(市劳动保障局)
  朱 欢(市国土资源局)
  金经人(市环保局)
  吴德宝(市交通局)
  陆善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祝 平(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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