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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4.2 应结合城市规划以及当地水资源状况,考虑建筑周边环境,对建筑水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增加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4.3 应结合条件,尽量配套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合理建设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等设施,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

  4.4 宜结合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包括地面雨水、建筑屋面雨水)径流途径,利用绿地、水景等对雨水径流进行自然净化;提倡利用绿地、透水地面、水景、贮留渗透水池等对雨水就地进行回渗。

  4.5 应选择和使用节水系统、节水器具与设备。

5.建筑节能

  5.1 应根据南京气候特点和建筑周边地形地貌,合理布置区域建筑布局和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

  5.2 新建建筑物围护结构和采暖空调等用能系统应符合综合节能65%的标准,积极推广建设低能耗节能建筑。

  5.3 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能监控和自动控制设备运行,加强能源管理。

  5.4 公共建筑冷热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大型公共建筑应实行建筑用能运行监控,节约用能。

6.材料节约

  6.1 宜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6.2 建筑材料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宜选用性能高、耐久性好、生产能耗低、可减少资源消耗的、可重复或循环使用、可再生、用废弃物生产的材料和产品。

  6.3 应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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