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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9]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建委等部门拟定的《关于推进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建设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推进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建设的意见
(市建委、市规划局、河西指挥部、市市政公用局、
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市容局、市建工局、
市国土局、市人防办、市科技局 2009年9月)

  为促进河西新城南部地区在更高水平上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自然、社会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推动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建设,并由此为我市全面开展生态城市建设打下基础,现就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通过全市共同努力,解决我市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日益突出的矛盾,探索可持续发展生态化城区规划建设经验,把河西新城南部地区建设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和自然协调发展,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良性互动的新城区,环境友好与资源节约型的示范性新城区。

  二、建设目标

  河西新城南部地区位于江山大街以南,西靠长江,南临秦淮新河、东至南河,规划面积约15平方公里。从2009年10月起建设。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生态城区的建设目标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新城区的宏观结构,包括土地利用、产业布局、交通结构、市政管网等各项系统,要以符合生态原则的城市规划为指导。绿地、道路、河道和市政管网要满足基本生态要求,公共交通系统网络覆盖全区,生态化河道面积达到用地面积的3%以上,城市主要干道根据实际条件建设地下管线共同沟。

  二是新城区的物质空间环境建设。应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新城区的生态环境,提高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效率,实现生活垃圾的本地无害化处理。新建建筑达到65%的节能标准,建成一到两个高标准的生态示范社区,20%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星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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