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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9年9月25日 川办函[2009]24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

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全面了解假日期间国内旅游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假日旅游工作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活动,又是第一次国庆、中秋双节叠加的长假。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促进国内消费,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9〕18号)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提高对本次假日旅游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保障、落实安全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团圆的国庆中秋假期。

  二、把握市场特点,进一步丰富假日旅游产品

  要有针对性组织假日旅游市场供给,认真分析国庆节、中秋节旅游市场需求的特点和变化,围绕“共庆新中国六十华诞,共享中秋团圆佳节”的主线,积极推出一批文化内涵突出、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活跃假日旅游市场,营造节日祥和氛围。要积极推出大众化旅游产品,适应国内大众化旅游市场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积极开发中短途特色旅游线路,以及红色旅游、文化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旅游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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