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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利和排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利和排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421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柳州利和排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请示》(柳经报〔2009〕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柳州利和排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新购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3078平方米;改造现有生产线,其中新增焊接机器人、气密检测仪、焊机、夹具、检具、补焊台、收尘器等设备;形成年产150万套三元催化器封装、20万套柳汽B11车型及上汽通用五菱M150车型排气管封装、20万套上汽通用五菱N1及N200车型排气管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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