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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金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铸件与产能提升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金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铸件与产能提升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426号)


玉林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给予广西金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铸件与产能提升产品开发技改项目备案的请示》(玉经技术〔2009〕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广西金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铸件与产能提升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玉林市陆川县米场工业区新征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扩建发动机铸件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用附属设施,其中新增新型铸造电炉、车床、铣床、镗床、磨床、液压机等设备;形成年产4万吨汽车发动机铸件、1万吨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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