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08年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通知
(大劳发〔2009〕92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通过对全市采矿、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13大行业712户生产经营正常的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人工成本情况的抽样调查,统计和整理出我市2008年企业人工成本的有关数据,现予以发布,供有关部门参考使用。
一、全市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全市企业人工成本占企业成本费用总额的10.5%,人均人工成本49613元。其中: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9768 元,占人工成本总额的60%;社会保险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17.8%;职工福利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5.2%;劳动保护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1.4%;教育经费占人工成本总额的1.3%;住房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6.5%;其它人工成本占人工成本总额的7.8%。
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人工成本占企业成本费用总额的10.2%,人均人工成本49554元。其中:人均劳动报酬32210元,占人工成本总额的65%;社会保险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21.3%;职工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教育经费、住房费用及其它人工成本占企业人工成本总额的13.7%。
集体企业人工成本占企业成本费用总额的22.3%,人均人工成本37168元。其中:人均劳动报酬24159元,占人工成本总额的65%;社会保险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22%;职工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教育经费、住房费用及其它人工成本占企业人工成本总额的13%。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人工成本占企业成本费用总额的13.2%,人均人工成本59726元。其中:人均劳动报酬37030元,占人工成本总额的62%;社会保险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12.4%;职工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教育经费、住房费用及其它人工成本占企业人工成本总额的25.6%。
二、行业人工成本情况
(一)采掘业人工成本情况
采掘业人工成本占企业成本费用总额的5.7%,人均人工人工成本43065元。其中:人均劳动报酬24547元,占人工成本总额的57%;社会保险费用占人工成本总额的15.3%;职工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教育经费、住房费用及其它人工成本占企业人工成本总额的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