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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政务中心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市政府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十)代市政府管理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负责管理市政府民生工作办公室。

  (十一)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管理和会务承办;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衔接安排;负责市政府规定级别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印信的管理。

  (二)综合一处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公文审核与办理、专题会议承办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长、秘书长交办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办、催办协调,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市政府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年鉴、史志的编撰等工作,联系市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三)综合二处

  负责市政府分管农业、城建等方面工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公文审核与办理、专题会议承办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办、催办协调,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等工作。

  (四)综合三处

  负责市政府分管工业、商贸等方面工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公文审核与办理、专题会议承办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办、催办协调,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等工作。

  (五)综合四处

  负责市政府分管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公文审核与办理、专题会议承办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办、催办协调,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等工作。

  (六)综合五处

  负责市政府分管常务工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公文审核与办理、专题会议承办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办、催办协调,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等工作。

  (七)文教办

  负责市政府分管科技、文教等方面工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公文审核与办理、专题会议承办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办、催办协调,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等工作;承担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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