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就业促进处(国际合作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指导监督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长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及承办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府、民间及涉外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涉外宣传工作;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五)人力资源流动与市场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贯彻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拟订并组织实施省外、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从业经营的管理政策;拟订我市特殊需要人员、人才异地引进、市外调入人员的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人员调配工作。
(六)公务员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贯彻国家、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实施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拟订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交流政策规定,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交流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及国家、省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府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设置、职数核定、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竞争上岗、回避、政府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七)考核奖惩处(市政府绩效评估办公室)
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组织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的政策规定;参与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拟订我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及所辖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确定评估等次并兑现评估结果;指导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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