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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煤行管字〔2009〕107号)


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
  根据省领导在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煤炭行业办《关于贯彻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 做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赣煤行管字[2009]106号)明确,从即日起,立即在全省市县属和乡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此,特制定《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在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排查治理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隐患,为国庆60周年庆典营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扎实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的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事故反弹的势头,确保国庆期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国庆60周年庆典营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
  三、检查方式
  各县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县(市)属和乡镇煤矿进行全面检查;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市属煤矿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各县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省煤炭行业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入井检身登记制度、单班最大下井人数等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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