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中山街道蓝天二村、五龙居委会,中山街道蓝天五村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9〕46号)
松江区民政局:
你局沪松民[2009]32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中山街道蓝天二村、五龙居委会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标准,中山街道蓝天五村居委会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标准,同意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
望你们深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不断提升松江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