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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深港客运专线220千伏鱼飞至鱼窝头牵引站送电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深港客运专线220千伏鱼飞至鱼窝头牵引站送电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9〕45号)


  广深港客运专线220千伏鱼飞至鱼窝头牵引站送电线路工程南起番禺区东涌镇马克村,北至番禺区东涌镇小乌村,全长1700米,计划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实现送电。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番禺区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省、市征地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该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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