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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洛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7.市委宣传部、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家庭服务业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和“12580”家庭服务呼叫中心建设工作。

  8.市总工会:根据自身特点,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家政就业工程”,充分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开展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就业和权益维护工作,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对口输出、输入工作,组织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加入工会。

  9.市妇联: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联系妇女桥梁纽带的优势,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妇女从业人员培训,发展一批全市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对口输出、输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维护工作。

  10.团市委:根据自身特点,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共青团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家庭服务业青年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和青年从业人员的权益维护工作。

  11.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受联席会议委托,承担行业统计、标准拟订、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开展行业自律、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或受办公室主任委托,由其他成员主持,涉及专题工作的有关单位的办公室成员或联络员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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