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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洛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洛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洛政文〔2009〕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9〕82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14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洛发〔2009〕29号)要求,决定建立洛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高颂革(副市长)

  副召集人:
  王跃进(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苗欣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田亚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海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陈战武(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大伟(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小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清伟(市民营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孔繁玺(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彦敏(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夏晔(团市委副书记)

  张 霞(市妇联副主席)

  秦安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朱红姣(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苏明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邱敏升(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

  崔书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刘小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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