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近期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9〕5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卫生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了快速上升的趋势,随着秋季到来,我国本土病例持续增多,全国防控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国务院最近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我国下一阶段甲型H1N1流感防控策略是“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全力减少疫情危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着重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卫生部近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海防控工作实际,现就近期进一步做好本市学校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与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属地卫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根据要求及时报告动态信息和疫情,接受卫生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落实专人负责与卫生部门的联络,确保联络畅通。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学校、人员等相关信息,做好防控工作。
2.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跨前一步”的工作理念,主动加强与辖区内教育部门及学校的联系与沟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与各学校的联络,建立并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信息沟通机制;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建立完善传染病报告、晨检、健康巡察、消毒隔离和饮水卫生管理等制度,完善学校防控网络、工作流程,明确处置要点、要领和要求。
3.各卫生专业机构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的基本情况,如学校数、年级班级数、学生教职工人数、学生基本健康状况和存在基础性疾病人数等,及时收集防控工作信息和相关数据,做到“底数清晰”,真正实现卫生和教育部门工作机制上的“无缝衔接”。
二、加强晨间健康检查和全日健康巡查
切实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巡查是防止学校流感(甲型H1N1流感)暴发的关键性措施之一。
1.各区县卫生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指导学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巡查工作,学校要重视测体温、问情况等细节,及时发现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并落实相应控制措施,托幼机构应尽可能劝阻家长不进入园区,确需陪伴儿童入园的,应落实对家长的测温等环节,把流感(甲型H1N1流感)杜绝在学校校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