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建设诚信体系。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把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记录作为征信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和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誉资料动态管理,适时查询。加大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监督抽查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形成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对守信行为联合激励的社会机制。在一定范围和领域设立质量许可准入制度,建立质量评审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宏观经济运行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各行业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考核评估成果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全省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兴川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质量兴川工作机构,把质量兴川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到位、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省质监局要牵头建立质量兴川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二)健全法制体系。针对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质量溯源、执法打假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质量法规体系;加快品牌保护、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建立食品、建材、农资等民生缺陷产品的召回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产品设计安全性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投资、消费、出口等环节质量分析、评价的法制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省内高校有关质量管理专业的建设,培养紧缺质量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同国内外著名教育机构、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快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专业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建立标准化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等制度,在实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制度中,要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引入市场机制,在户籍、教育、薪酬等方面制订吸引质量管理优秀人才的措施,引进和培养高级质量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