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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编制办,省人事厅关于全省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加快政务和公益域名应用普及工作的通知

  规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加快“政务”和“公益”域名应用普及工作,对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性和认知度,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依法行政,对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也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关系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创新和长远发展。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推广普及“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支持做好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二、严格“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规范
  “政务”中文域名适用于政务部门。其范围包括:各级党委及其部门,人大,政府及其各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公益”中文域名适用于非营利性机构。其范围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国际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性服务的机构及其他非营利性单位。
  各级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在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中文域名作为其网上名称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在以机构名称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必须与其主管机关批准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在以非机构名称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应与其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相关性。
  (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应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本单位合法名称,网站内容应符合国家对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网站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公益机构因工作需要使用“政务”专用中文域名时,须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同意。
  (四)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变更注册信息。
  三、积极推动“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在今年10月31日前,集中办理“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市州和县市区编办要尽快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使用纳入相关管理事项之中,抓紧开展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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