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2012年实现次级河流流域水环境功能要求为目标,根据次级河流的污染状况、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和流域的环境容量,全面调查流域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编制流域范围内包括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河道清淤等内容的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分类整治措施。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的9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方案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委托有可研资质的单位编制,由牵头部门会同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市级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报送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实施。不跨区县的8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方案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委托有可研资质的单位编制,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会同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区县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实施,并报送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纳入今年开工的8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方案原则上应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方案的报批工作,其余9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方案原则上应在2009年12月底前报批。综合整治方案形成后,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对项目进行分类包装、分类处理。属于国家投资的项目,要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属于地方自筹资金实施的项目,要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对综合整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年度项目进度目标和水质改善目标,确保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健全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要建立进展信息和项目推进报表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汇总、通报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牵头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10日前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和项目推进报表报送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定期通报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建立会议协调和项目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前期工作推进以及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方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进一步加大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