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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庆期间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庆期间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84号)


各相关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庆期间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庆期间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
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关于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内主要油气输送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北京等重点城市能源供应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加大安全执法力度,集中排查治理重点区域、重要设施事故隐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确保油气输送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重点区域及重要设施

  重点区域:榆林市的定边、靖边、横山、米脂、榆阳、府谷、神木7县(区);延安市的子长、延川2县(区)。咸阳市的泾阳县和三原县。

  重要设施: 陕京、西气东输、靖西输气管道和压气站,长庆油田分公司及延长集团公司省内的各采气厂、净化厂及天然气石油集输干线。

  (二)工作内容

  1、督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重点是管线巡查制度是否认真有效的落实;安全设施是否有效运行,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

  2、对涉及第三方损伤,自然灾害危及管道安全的地点是否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3、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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