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211号 2009年9月1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9月3日我区出现首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以来,陆续又有新增病例发生,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全国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疫情形势,强化组织领导
进入秋冬季以来,国际疫情发展迅速,本土病例持续增多,并且我区已出现输入性和本土二代病例发生,防控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要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按照“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要求,既要防止输入病例的继续传入,更要防止疫情在我区的传播、扩散和蔓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防控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法高效、有序开展。
二、强化疫情监测,及时调查处置
(一)扩大疫情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灵敏度。加快甲型H1N1流感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和实验室建设,健全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网络监测实验室正常运行,落实实验室检测经费,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测质量。全区二级以上医院要认真开展全年流感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医院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热病例要详细调查流行病学史,掌握近期外出和接触情况;对可疑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按照相关技术方案,及时采样检测,采取相应措施。
(二)抓好学校疫情防控,保障重点人群健康。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暑期出行情况调查,密切观察外出旅行学生状况,认真执行学校“晨检”、“因病缺课报告”等制度,发现疫情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对学校内发生的疫情,要严格按照防控方案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调查排查工作,并安排好居家医学隔离观察,集中住宿学生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科学规范进行学校公共环境消毒处置,合理实施停课等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指导学生科学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