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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三)以定向结对为依托,抓好重点单位的对口帮扶。目前,第一轮定向结对帮扶确立了11组一对一的定向结对关系(详见附件2)。各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双方友好协商、突出工作实效、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根据受援方的实际需求和自身学科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定向结对智力帮扶工作。一是挂职交流和短期培训,每年接受受援单位1至2名卫生管理和医技人员来沪进行短期挂职1至2个月;安排2至3名医疗卫生人员来沪参加管理和临床相关培训。二是业务进修,每年接受受援单位2至3名医疗卫生技术骨干来沪进修学习6至12个月。三是组织管理人员和专家赴结对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示范。同时,利用各结对单位间的远程医学站点,按照受援方的需求,定期组织两地间的业务研讨和交流,开展临床病例讨论,对结对单位日常医疗卫生工作进行帮扶。
  关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云南地区的其他相关工作将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72号)和卫生部统一部署另行布置。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卫生局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完善本市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网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卫生对口支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对口支援结对单位要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联络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对口支援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加以落实。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要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范围,并做到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工作情况及时报送,项目评估适时开展,确保上海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定向结对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受援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于当年11月底之前报送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本市卫生对口支援智力帮扶工作实行专项补贴,由市卫生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统一向市有关部门申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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